一文读懂上海居住证的办理和续签 2018最全上海居住证指南

发布时间:2018-08-27 19:46

前面写了很多上海关于社保、居转户、居住证积分、子女择校的小知识,今天我们再来和大家科普一下上海居住证方面的知识,喜欢的可以为我点赞并分享,小编会经常为大家科普关于上海生活方方面面的知识,让每个在上海的人都能成为上海通,也为每一个初来上海或者想要接触上海的人的能更快的了解它。

提到居住证那么就首先要科普居住证有什么用处呢?下面为大家一一列举

1.子女教育

1)持证人可以为其同住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地的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安排就读。

2)持证人的同住子女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参加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

3)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其同住子女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2.社会保险

1)持证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享受相关待遇。

2)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其同住子女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参加本市医疗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3.证照办理

1)持证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上海车牌。

2)持证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各类签注

4.住房

持证人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申请本市公共租赁住房。

 5.基本公共卫生

持证人的同住子女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享受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6、资格评定、考试和鉴定

持证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注册登记;参加各类非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国家职业资格鉴定。

7 转办常住户口

持证人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执行

说完这些功能,是不是感觉居住证有办理的必要呢?那么怎么办理,什么的条件才可以办理,你知道吗?不要着急,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另外怕忘记的可以拿小本子记好或者收藏起来。

申请上海居住证条件

(1)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

(2)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具体条件为申请当月处于就业及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申请当月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申请所需的材料以及流程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相关准备材料:

01.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原件。

02.房东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房东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还需要复印:房屋编码页和基本信息页。

03.房屋产权证上所有产权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04.租客申请人备案人的第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居住登记办理程序

1、根据工作人员指导填写《居住登记信息表》;

2、工作人员查验申报人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合法居住证明,核对姓名、公民身份号码、身份证人像、户籍地址和现居住地住址等信息;

3、工作人员根据《居住登记信息表》内容,全面准确录入个人登记信息;

4、当场采集申报人的人像信息(拍照),上传系统保存;

5、打印《居住登记凭证》交申报人。

①在小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录入个人信息

②到现居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房屋租赁备案

③填写房屋备案申请书(填完后,房东和房客双方需要到现场确认签字)

费用需知

关于办理“租赁备案”部分地区会收取相应的税费 (3%-5%):但也有市内很多街道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都不收取租赁税。

看完了大家是不是对于居住证办理有一点的了解呢,那么除了办理还有续签和变更也要了解一下。

居住证续签

《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在签注期限届满期30日内,携带本人《居住证》,去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居住登记的规定,提供相应的居住证明。)

温馨提示: 若逾期没有进行签注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暂时中止,直至补办签注手续后方可恢复。

居住证续签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签注申请表》(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供);

2、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证》;

3、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

居住证签注程序

1、根据工作人员指导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签注申请表》;

2、工作人员核对申办人的居住证证件信息;

3、信息系统后台比对申请人的就业、住所、就读信息是否发生变化;

4、打印签注信息:

(1)经比对核定,申请人提供的信息与比对系统一致的,当场在上海市居住证上打印签注信息;居住地址信息发生变化的同时,在《上海市居住证》上变更居住地址;

(2)经比对核定不一致的,告知当事人不予签注。

最后要说明的是续签免费的哦

居住证信息变更

居住证信息变更申办条件

《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在本市的居住地址或者其他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30日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居住证信息变更需要的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信息变更申请表》(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供);

2、本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原件;

3、变更住址信息的,需要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住所证明;

4、变更姓名、性别、民族、户籍地等身份信息的,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公民身份号码变更的还需提供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

居住证信息变更程序

1、根据工作人员指导填写《上海市居住证信息变更申请表》;

2、工作人员查验核对申办人证件信息及相关书面材料;

3、工作人员根据《上海市居住证信息变更申请表》填写内容,在系统内变更相应信息;

4、变更在沪居住地址的,当场在《上海市居住证》上变更居住地址;

5、变更姓名、性别、民族、户籍地等身份信息的,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在系统内提出变更申请(需重新制证),当场打印《上海市居住证信息变更受理回执》交持证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重新制作的证件后,会在2个工作内通知申办人领证。

居住证信息变更是重新制证的,收取证件工本费人民币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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