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市2018年住房保障对象公示名单出来了!

发布时间:2018-06-18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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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武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武政【2011】19号);武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邯郸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实施细则》的通知(武政【2013】76号)的相关规定,我市2017年度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城镇常住户口(现阶段仅指具有武安市武安镇居民委员会城镇常住户口和古楼街、南关街、西关街、白鹤观街、北关街、东关街、庄子营村街(村)委会城镇常住户口),取得户籍满2年,且在当地实际居住;


  2、无住房或者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3、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含)以下;(2017年人均年收入在31739元〔月2645元〕以下); 


  4、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武安市住房保障对象公示

(212户)



  本公示即日起,时间期限15日内,请知情人士,进行实名制监督、投诉、举报。逾期,没有异议,或经调查核实投诉、举报不实的,即视为情况属实。


  投诉、举报电话:

  5639061  5639059  5553366

  地址:武安市建设大厦二楼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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